海川互联会员间业务转移规则请在进行业务转移前仔细阅读以下条款,以下条款中,转入方为接收业务的账号,转出方为转出业务的账号: 1、您必须是业务所有人或已经获得业务所有人委托许可,委托管理域名主机等业务。因域名转换所有权引起的纠纷由操作方承担,发生纠纷时海川互联保留将业务分配给原来的注册人并重新审理业务的所有权的权利;海川互联保留按仲裁结果分配域名的权利。 2、该域名或者虚拟主机必须是通过海川互联注册的才可以在会员账号间进行转移,域名和虚拟主机转出成功后系统将会重新生成新密码 。 3、进行域名转移时,域名需处于正常状态,域名注册或者续费成功超过60天,没有任何争议,没有费用拖欠问题。从其他会员转移到本会员号的域名,半年内禁止转移注册商! 4、所有业务刚开通15天内或距业务过期日期不足15天的,禁止转出操作。 5、所有业务不能转入到VCP C模式及D模式的子用户下,直接客户的业务不能转入代理帐号下。 6、转出业务时,只变更该业务的所有人,不会自动续费。,所有业务转移成功均会扣除转出方2元手续费。 7、若涉及域名买卖,请及时办理域名过户手续,以避免纠纷。已经转出并已完成过户的域名,不能申请转回原帐号。 8、您将业务转入到您管理账号下面必须同时为该业务续交一年的注册费,费用按您当前的账号享受的续费价格,直接从您的预付款中扣除。 9、虚拟主机一旦转入成功,其伴随的企业邮局服务也会自动转移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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